加拿大CIBS海外移民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简介
加拿大CIBS海外移民投资贸易有限公司是在加拿大B.C省政府注册的公司,公司主要开展加国移民、劳务、留学及投资贸易等项目。加拿大CIBS公司包括SLHE健康企业、SLHE建筑公司、CIBS国际旅行社及护理中心等。几年来几家公司联手合作加国移民、劳务、留学、贸易等项目,并与中国近百家移民、留学、劳务、贸易公司进行了友好合作,向海外输送了大量人才,并卓有成效。现如今,加拿大CIBS已经拿到中国工商总局的外企批文,公司的各项业务开展更加方便快捷。CIBS公司已分别在中国内江,北京、成都和自贡等城市设立了自己的代表机构,在世界各国建立了一百多个代理点,全方位推广美加移民、劳务、留学、贸易等项目。我公司每年贸易进出口达到上千万加币。
联系方式
所在地区:
公司地址: 市中区交通路9号民乐大厦4楼(邮:641000)
美国亲属移民    
职位名称 美国亲属移民 年龄要求 薪水标准
工作部门 技术部 性别要求 不限 专业要求
招聘人数 身高要求 CM以上 技能职能 -
工作地点 体重要求 KG以下 最低学历
工作性质 视力要求 发布时间 2007-12-7
工作经验 政治面貌 截至时间 2008-09-28 23:59
工作年限 外语要求 语言能力
工作说明



直 系 亲 属

直系亲属仅指美国公民之亲属,包括:美国公民之配偶、美国公民之21岁以下未婚子女,含美国公民之配偶同其前夫或前妻所生之18岁以下未婚子女以及美国公民合法领养之16岁以下未婚子女;21岁以上美国公民之父母。作为美国公民直系亲属,可以在任何时候移民美国,不受配额限制,没有绿卡等候期。

1、美国公民的配偶;

2、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的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;

3、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的父母;养子、女和养父、母均被视为直系亲属,但收养关系必须在16周岁以前就建立;继子、女和继父、母也被视为直系亲属,但继父母必须在孩子满18岁前就结婚。











公民权者     直系亲属:  

1.美国公民权者的配偶,包括寡妇及鳏夫.(配偶在两年内死亡者)

2.公民权者21岁以下未婚子女

3.21岁以上公民权者的父母

4.公民权者的继子女及继父母(限于子女18岁之前发生的继养关系有效)

5.公民权者的养父母及养子女(限于子女16岁之前发生的收养关系有效)

     优先亲属:

1.公民权者任何年龄的未婚子女

2.公民权者任何年龄的已婚子女

3.21岁以上公民权者的兄弟姐妹



永久居留权者     优先亲属:

1.永久居留权的配偶

2.永久居留权21岁以下未婚子女

3.永久居留权者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



优 先 亲 属

优先亲属受配额控制,根据关系又分为四种:

1、家庭第一优先类(FP1):美国公民之任何年龄的未婚子女

2、家庭第二优先类(FP2):美国永久居民之配偶及未婚子女

3、家庭第三优先类(FP3):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

4、家庭第四优先类(FP4):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

提示:建议申请人在申请移民时,向移民局查询,并考虑各方面因素,选择适当的移民类别。











公民权者     直系亲属:  

1.美国公民权者的配偶,包括寡妇及鳏夫.(配偶在两年内死亡者)

2. 公民权者21岁以下未婚子女

3. 21岁以上公民权者的父母

4. 公民权者的继子女及继父母(限于子女18岁之前发生的继养关系有效)

5. 公民权者的养父母及养子女(限于子女16岁之前发生的收养关系有效)  

     优先亲属:

1.公民权者任何年龄的未婚子女

2.公民权者任何年龄的已婚子女

3.21岁以上公民权者的兄弟姐妹





永久居留权者     优先亲属:

1.永久居留权的配偶

2.永久居留权21岁以下未婚子女

3.永久居留权者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.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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